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,1955年正式成立,在本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。接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国共产党北京市东城区委员会的领导,对北京市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7-01 11:03: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