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册在先原则(FIRST TO REGISTER PRINCIPLE):商标的专用权归属于依法首先申请注册并获准的企业。其原则告诉我们,某一品牌不管谁先使用,法律只保护依法首先申请注册该品牌和商标专用权的企业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7-01 10:54: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