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负责一县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、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,对全县人事工作进行指导、监督检查、协调服务,编制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工资计划,负责有关统计工作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17:04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