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贯彻、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和各级有关法规、规章,制定本市的档案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,并监督执行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04:08: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