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省财政厅及其所属的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1个:四川省财政厅,属于法定行政机关,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是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组织(机构)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7-01 01:19: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