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林业方针、政策。研究拟定我市林业生态建设、森林资源保护、国土绿化、经济林建设、花卉生产、防沙治沙、退耕还林和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方案,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15:55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