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咸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陕办字[2009]85号),设立市司法局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03:22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