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有关政策、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;负责《水法》、《水土保持法》、《防洪法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水行政复议,组织起草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并监督实施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7-01 19:10: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