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等法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;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、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,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并监督实施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05:36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