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辽源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吉厅字〔2009〕19号),设立辽源市财政局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05:17: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