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、市政府的来信来电及来访;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、市政府领导转办、交办的信访事项;向县(市、区)和市直单位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,并负责督促、检查落实情况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20:39: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