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濮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濮文〔2009〕173号),设立濮阳市民政局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。2019年3月29日,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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