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担平泉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。指导局属单位工作,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;按权限管理直属单位人事、劳资、机构编制工作;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。完成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13:02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