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共南陵县委办公室、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〈南陵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南办发〔2015〕9号)精神,设立南陵县公安局,为县政府工作部门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21:35: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