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市环保局

概述

根据《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苏委〔2010〕63号)和《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〈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〉》(宁委〔2010〕43号),设立市环境保护局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,承担全市环境保护管理监督的责任。

2百科释义

根据《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苏委〔2010〕63号)和《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〈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〉》(宁委〔2010〕43号),设立市环境保护局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,承担全市环境保护管理监督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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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13:22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