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负责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防汛抗旱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。负责国家、省市有关水利及水资源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,制定和规划项目水土保持和水资源开发方案,并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审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29 18:46: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