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民政局设8个职能科室:办公室、优抚安置科、救灾与社会福利科、社会救助科、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、社会事务科、民间组织管理科、规划财务科。县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,配备局长1名、副局长3名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7-01 10:19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