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印发〈宜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宜文〔2010〕1号)精神,宜昌市房产管理局调整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,现行归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的格局暂维持不变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7-01 02:20: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