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民委

概述

根据《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》(桂委会〔2009〕235号),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,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。2017年1月,经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并报中央编委同意,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(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),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,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。

2百科释义

根据《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》(桂委会〔2009〕235号),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,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。2017年1月,经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并报中央编委同意,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(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),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,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。

9词语组词

相关词条
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17:30: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