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市财政局

概述

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<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>的通知》(吉厅字〔2009〕16号),设立长春市财政局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。办公地址: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。

2百科释义

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<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>的通知》(吉厅字〔2009〕16号),设立长春市财政局,为市政府工作部门。办公地址: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。

9词语组词

相关词条
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22:41: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