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公事来报个人的仇。也说官报私仇。
明·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:“陈秀才道:‘当日图我产业;不肯找我银子的;是你!今日占住房子;要我找价的;也是你!恁般强横;今日又将我家人收留谋死了他;正好公报私仇;却饶不得!’”
挟私报复,公报私仇,官报私仇
克己奉公,奉公守法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7-01 05:14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