议定价格。
《南史·恩倖传·茹法亮》:“内外要职及郡丞尉,皆论价而后施行。货贿交至,旬月之间,累至千金。”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黄英》:“﹝马子才﹞坐肆中,使僕代论价,廉其值,数日尽售。”
讲价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01:56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