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在先

概述

使用在先权利(FIRST TO USE PRINCIPLE)是指最早用以确定商标权利归属的原则,根据这一原则,没有对商标的使用即不拥有任何权利,如果双方对商标都进行过使用,商标权利属于首先使用之人。

2百科释义

使用在先权利(FIRST TO USE PRINCIPLE)是指最早用以确定商标权利归属的原则,根据这一原则,没有对商标的使用即不拥有任何权利,如果双方对商标都进行过使用,商标权利属于首先使用之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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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7-02 04:54: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