缓予起诉制又称“起诉犹豫”。附条件的不起诉。对于一定情形之被告,在一定期间内暂不起诉,如果没有发生特定之事由,便不再起诉的制度。各国刑法典大多无明文规定,但实际上很多国家在适用这一制度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29 21:32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