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勤人员

概述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第三十九条:空勤人员,包括驾驶员、领航员、飞行机械人员、飞行通信员、乘务员。

1基本解释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第三十九条:空勤人员,包括驾驶员、领航员、飞行机械人员、飞行通信员、乘务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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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7-01 00:27: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