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分

概述

1.谓使互相增进契分,情谊。 2.佛教语。法相宗所说的学说。与“见分”相对。谓认识和感知的对象。

1基本解释

1.谓使互相增进契分,情谊。 2.佛教语。法相宗所说的学说。与“见分”相对。谓认识和感知的对象。

3详细解释

  1. 谓使互相增进契分,情谊。

    《三国志·魏志·邴原传》“太祖征吴,原从行,卒”裴松之注引《邴原别传》:“兖豫之士,吾多所识,未有若君者,当以书相分。”清黄生《义府》卷下:“《季汉书·邴原传》:‘当以书相分。’言以书荐之,使相契分也。”

  2. 佛教语。法相宗所说的学说。与“见分”相对。谓认识和感知的对象。

    清龚自珍《最录<八识规矩颂>》:“每支各摄证自证分、自证分、相分、见分等。”章炳麟《建立宗教论》:“缘色及空,以为相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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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29 18:48: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