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辖市,过去的行政区划称呼,指隶属于省或自治区的“地级市”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,“省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、县、自治县、市”,据此推理,“省辖市”指除直辖市以外的地级市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02:16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