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接注销法是“备抵法”的对称。坏账的核算方法之一。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不予预计,而要到坏账实际发生时才予以注销的会计换算方法。这种方法简化了会计核算,但不符合“权责发生制”原则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7-01 04:52: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