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宝剑来补鞋子。指所用的方法、措施无法解决问题。比喻运用不当。
唐·李观《上陆相公书》:“诚用之未当,令骥捕鼠,则何由得也;以剑补履,则无由克也。”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01:18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