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戒律上滥用三宝物之罪。依范围的宽狭,有三宝互用、当分互用、像宝互用、一一互用四种。‘三宝互用’,是说将佛物用于法或僧,将法物用于佛或僧,将僧物用于佛或法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02:03: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