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暴力抢夺。
《清律·户律·男女婚姻》:“凡女家悔盟另许,男家不告官司强抢者,照强娶律减二等。”
劫夺,抢夺,打劫,洗劫,抢劫,侵掠,掠夺,掳掠,抢掠,劫掠,侵夺,侵占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21:55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