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家寿,现任阳高县县长助理、县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(副县级)。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,经大同市纪委常委会2015年8月6日研究,决定给予孙家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7-01 14:40: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