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查办理。
清袁枚《随园诗话补遗》卷二:“江西有疑狱控部者,奉旨交制审办,叠讯不服。”《清史稿·定安亲王永璜传》:“步军统领衙门但准收呈,例不审办,而载銓不识大体,任意颠倒。”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08:24: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