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廉方正

概述

清 代特诏举行的制科之一。自 雍正 时起,新帝嗣位,诏直省府、州、县、卫各举“孝廉方正”,赐六品章服,备召用。

1基本解释

清 代特诏举行的制科之一。自 雍正 时起,新帝嗣位,诏直省府、州、县、卫各举“孝廉方正”,赐六品章服,备召用。

3详细解释

  1. 清代特诏举行的制科之一。自雍正时起,新帝嗣位,诏直省府、州、县、卫各举“孝廉方正”,赐六品章服,备召用。

    乾隆以后,定荐举后送吏部考察,授以知县等官及教职。《清史稿·选举志四》:“制科者,天子亲詔以待异等之才……清代科目取士,垂为定制。其特詔举行者,曰博学鸿词科、经济特科、孝廉方正科。”参阅《清续文献通考·选举五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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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07:30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