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民政厅

概述

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《安徽省民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》(皖政办[2009]114号)规定,省民政厅设14个内设机构。2017年11月17日,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。

2百科释义

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《安徽省民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》(皖政办[2009]114号)规定,省民政厅设14个内设机构。2017年11月17日,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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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7-01 11:01: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