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寺

概述

官署名。北齐开 始设置。掌管刑法,审核刑狱案件。清末改为大理院。

1基本解释

官署名。北齐开 始设置。掌管刑法,审核刑狱案件。清末改为大理院。

3详细解释

  1. 掌管刑狱的官署。

    秦汉置廷尉,掌刑辟。北齐设大理寺,历代至清皆相沿。明清与刑部、都察院为三法司,会同处理重大的司法案件。参阅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、《清通典·职官五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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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14:43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