秘书省

概述

官署名。

1基本解释

官署名。

3详细解释

  1. 官署名。

    东汉始置秘书监一官,典司图籍。南北朝以后始设秘书省。其主官称秘书监,监以下有少监、丞及秘书郎、校书郎、正字等官,领国史、著作二局。唐代改称兰台、麟台。明以后其职务并入翰林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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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7-01 09:20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