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水肉指餐饮行业重新回收上座的肉类食品。也泛指餐饮业回收的剩菜肉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:禁止生产经营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14:01: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