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犯罪人的动机和情节来判罪。
《后汉书·霍谞传》:“諝闻《春秋》之义,原情定过,赦事诛意,故许止虽弑君而不罪,赵盾以纵贼而见书。”李贤注:“何休注云:‘原止欲愈父之病,无害父之意,故赦之。’是原情定过。”参见“原心定罪”。
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-06-30 07:14:10